一、招生对象
选拔录取在某一学科有特殊才能或特殊潜质,以及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的2005届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二、招生人数
2005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为30人。
三、报考条件
(一)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方面成绩特别突出,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的学生(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
(二)具有文学、语言文化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性中学生竞赛中进入决赛并获奖者。
1、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3、“光明杯”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
4、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三)高中阶段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审
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上述报名要求的2005届应届高中毕业生,请下载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报名表》,然后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等有关材料(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一起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于2005年 1月20日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网址:www.cupl.edu.cn。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招办联系电话:010-69743924。
报名时间:2004年 12 月 10 日—2005年 1月10 日,考生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
五、考核测试
1、报到时间:2005年 2月26日8:00—17:00
2、报到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办公主楼A0401)
3、测试时间:2005年2月27日
4、测试地点:报到时公布测试地点
根据申请学生的不同特长类型,由学校组成不同的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是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特长测试,经学校考核认定的学生,列入我校2005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六、录取原则
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者,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获奖证书原件
2、食宿自理
八、纪律要求
2005年的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要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纪检监察部门要派人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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