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的目的和意义
自主选拔录取是贯彻高等教育法,推进教育创新和素质教育,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招生改革措施之一。这一改革采取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试行学校自主选拔、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服务,社会有效监督的机制,是一项具有深远影响和意义重大的全局性教育改革项目。
自主招生的指导思想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及相关省市有关规定。
2、自主选拔录取的对象必须体现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要求,按照重庆大学办学发展方向的需要,体现高校选拔人才的要求。
3、自主选拔录取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做到标准刚性化,过程规范化,结果公开化。
2005年我校自主录取选拔的招生计划:占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宁缺无滥。
自主招生的招生程序
一、招生对象
1、在重庆、四川、湖南、湖北、山东、河南六省(直辖市)省级重点中学中,由中学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级排名在前20%之内。
2、获得奥林匹克数、理、化、生物、信息学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3、经专家认定的各种专利和创造发明的主要获得者;
二、招生程序
1、面向社会公布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方案。
2、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教授委员会,负责考核、审查,确定自主选拔录取的对象。
3、考生申请程序
(1)符合‘招生对象’中第1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提供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说明及写实性材料,填写《重庆大学200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邮寄或交到学校招生办公室,供学校审核;
(2)符合‘招生对象’中第2、3条的考生: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和填写的《重庆大学200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邮寄或交到学校招生办公室。
(3)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1月20日。报名表在此下载《重庆大学200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44 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4、学校按照公示的选拔标准和考核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时间定于2月中旬至3月中旬期间,我校选派专家到各地对“招生对象”中三类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和考核(六个省每个省安排一个考点,具体地点临行通知),考核合格者作为我校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候选人。
5、考核方式:考核分为面试和笔试,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物理;文科笔试科目英语、文科综合。考试时间为数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物理90分钟、文科综合180分钟。面试时间每人约20分钟,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还须加试徒手画,徒手画考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
6、将初录的入选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市)招办备案,并在所在中学、重庆大学招生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初)。公示无异议,可作为正式录取人选,通知中学和考生。
三、录取原则
1、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全国普通高考中必须达到当地省(市)重点本科控制线;
2、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招生计划中的专业,并以高考志愿表为准,《2005年重庆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中填报的专业志愿作为参考。填报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五个且不能重复,录取时高考志愿表中不足五个则可参考《2005年重庆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中专业志愿予以补足。
3、若高考分数上了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的考生,我校将满足其填报的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若高考分数上了当地省划定的重点线的考生,我校将满足其所填专业志愿之一。
监督和管理
1、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按照高等教育法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具体体现,因此,自主选拔录取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学校纪监部门自始至终参加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监督作用。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本条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 庆 大 学
2004年11月
注:重庆大学自主招生专业填报范围:
文科:
广播电视新闻学 汉语言文学 经济学 行政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运销
理科:
金融学 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 工程管理 数学与应用数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车辆工整 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城市规划 建筑学 土木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环境工程 制药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工程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30日
重庆大学2005年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方案
一、成立自主选拔录取领导小组,由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和纪监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其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纪监办、招生办和校团委负责人。
二、制定自主选拔录取宣传提纲,并在相关省份的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三、自主选拔录取的范围
‘招生对象’中第1条:2005年生源限定在重庆、四川、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省的省级重点中学。
‘招生对象’中第2、3条:各省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四、成立相应学科的教授委员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六、组织专家组织考题,对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面试。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30日
附: 《2005年重庆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1、 如果你符合我校自主录取选拔办法中“招生对象”第2、3条,可以直接下载该表并按要求完善表中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之前将该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邮寄我校招办。
2、如果你符合我校自主录取选拔办法中“招生对象”第1条,请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由中学推荐并填写该表,由学校在规定时间之前将该表邮寄我校招办。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杨兵老师收(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邮编:4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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