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教育厅公示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经第四届全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将 安徽建筑大学 城市建设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合肥城市学院报请省政府向教育部申报。
“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至2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安徽省教育厅表示,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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