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 9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硕路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18.4万平方米(约合276.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2平方米;生师比20.1%;专任教师18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2.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40.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515.6元;图书29.1万册,生均图书62.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考生无语种限制,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 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学费(元 /年/生 ) |
1 |
540101 |
建筑设计 |
3年 |
3-5年 |
理工 |
4800 |
2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3 -5年 |
理工 |
5000 |
3 |
5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5000 |
4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3 -5年 |
理工 |
5000 |
5 |
540304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6 |
540303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3年 |
3 -5年 |
文理兼招 |
5000 |
7 |
540505 |
建设工程监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5000 |
8 |
5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3年 |
3 -5年 |
文理兼招 |
5000 |
9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1 0 |
5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3年 |
3 -5年 |
理工 |
5000 |
1 1 |
5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3年 |
3 -5年 |
文理兼招 |
4800 |
1 2 |
540501 |
建设工程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5000 |
1 3 |
540502 |
工程造价 |
3年 |
3 -5年 |
理工 |
5000 |
1 4 |
540504 |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
3年 |
3 -5年 |
理工 |
5000 |
15 |
540603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1 6 |
540403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3年 |
3 -5年 |
理工 |
5000 |
17 |
5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年 |
3 -5年 |
理工 |
5000 |
1 8 |
540402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 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 和住宿费的 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 9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和住宿费 。
3.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 、 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 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 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
元 /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报考志愿相同、分数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理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文科按文综合、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录取。
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4-86609918 13804900399
024-86609919 13604900499
传 真: 024-887978 11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 88号
邮 编: 110122
网 址: www.lncjxy.com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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