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疑议,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复查。
(一) 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也可以登陆西藏自治区成人高考招生管理系统下载 http:// 220.182.46.136:8001 ,见附件1),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务必于11月28日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原则上申请复查科目不超过3科。
(二) 地市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11月29日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三) 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成立复查组,对申请进行复查,并于11月30日反馈各地市招生办(见附件2)。
(四)11月30日后,各地市招生办将复查结果回复考生。
三、工作要求
(一) 请各地市招生办安排专人做好成绩的复查登记工作。对于核实的复查申请,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二) 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禁止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散布考生申请信息、考生成绩信息。
(三)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891-63618 23 (兼传真),联系人:格桑平错、王绪。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办法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