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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工作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工作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1.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考区具体实施。考场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中。各考区必须强化考务管理,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考试。
2.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需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资料到工作或学习地招生办确认。凡参加我区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区所设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其他省(市、区)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有关考务规定,做到诚信报考、诚信应考,并按规定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只能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英语、藏语文学科除外),且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有特殊要求必须出现两种语言文字的除外),否则不予评卷。因不按考务规定和要求答卷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评卷、统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成考招生管理系统、“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电信声讯台96833513、移动声讯台12580进行公布。
6.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到市地招生办申领《2018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递交到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市地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复查只查分不查卷,仅限于漏评、误评及小题分汇总。
7.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评卷工作
2018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采取双评机制,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具体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市地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须给予全力支持。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工作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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