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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民族医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 右江民族医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19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 2014 〕 35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9 年〕 1 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 ,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校代码为 10599 ,英文名称为 “You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第三条 右江民族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第四条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自 1958 年创建以来,面向全国招生, 是以医学学科为核心和优势学科,医、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质量优秀、特色鲜明的高等医科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等教育 招生考试 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学校招生日常业务工作 。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八条 学校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招生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 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审定,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将招生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考试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一)考生在政治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二)招生对象是参加 2019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民族不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广西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及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少数民族考生比例为 65% ,其他批次及省外招生录取不受民族成份限制。

(三)我校以英语为外语基础教学,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如若介意慎报我校各专业。

(四)英语本科专业仅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五)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医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就业、工作岗位的 特殊性,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补充规定:

1. 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 1.65 米 以上,女生身高 1.55 米 以上;助产专业限招女生,要求身高 1.55 米 以上。

2. 医学类各专业不录取患有色盲、色弱、斜视的考生,不录取 任何一眼矫正到 4.8 镜片度数大于 800 度的考生,不录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 镜片度数大于 400 度的考生,不录取 两耳重听、口吃、 嗅觉迟钝、 晕血症 的考生。

3. 所有专业不录取患有 癫痫、神经系统疾病、 各种传染病和有 精神病病史、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 肢体残疾不能正常运动、先天性疾病影响生活学习 的考生。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广西区内文理兼招,区外仅招理工类考生。 学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要求, 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故意隐瞒者,入学后予以退学处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 “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 的工作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六条 广西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批次, 按 “ 分数优先,兼顾志愿 ” 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若部分专业计划未完成,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 “ 征集志愿 ” 录取。

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护理 ( 口腔护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为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县)生源。学生被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分别与学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 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6 年 。

第十九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仅面向广西招生,执行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免费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 A 类批次录取,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 B 类批次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新生按规定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 1 年,预科学习期满结业,根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分配计划,按学生志愿和预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分流直升本科各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一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 退档。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确保每一位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资格及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授予。

本科专业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右江民族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业学生 学习期满,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右江民族医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升本”,升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 六 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参与任何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委托任何 单位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 98 号 邮编: 533000

电话: 0776 - 2853922 (兼传真)

学校网址: http://www.ymcn.gx.cn/

学校招生网网址: http://zsjyc.ymcn.gx.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19 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19 年 3 月 22 日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 右江民族医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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