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1:国家奖学金
30高考网小编推荐: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方式:
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3名,综合测评突出;
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奖项2: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 奖励标准及发放方式:
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名列前茅;
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奖项3: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方式:
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 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奖项4: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09-2019学年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共分三等。每年评审一次。一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500元;二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1800元;三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1200元;
除去寒、暑假,国家助学金按每年10个月发放,一等助学金每生每月发放25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月18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月120元。
三、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注:
1、励志和国助可以同时申请,其它的只能申请其中一项。励志和国助只能评定其中一项。
2、因为有天津市低保而享受减免学费政策的同学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4、国防生只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5、春发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标准及申请条件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