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
要
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
自
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
我
省有关
计划编制
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经其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2021
年我省
普通高校
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
生的
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高考
复习资料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标签: 2021 江苏 普通 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 规定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年江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计划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