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高校所在地:北京
高校隶属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奖学金
Scholarship
1、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院期间 学习 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院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划拨我院的分配名额和经费预算,按照学院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评审和发放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部提出 书 面申请,班级初评。
2、各系(院)评审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5个 工作 日的公示,并于当年10月25日前完成评审,报送学生处审定。
3、学生处根据系(院)上报方案,组织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领导研究审定后。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评审结果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 励志 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应是我校注册的经济困难本科生。
预算下达与名额分配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到学校,学校在开学初将具体名额下发到各学院。
申请与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交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各学院负责提出本学院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报学生处助学中心,经过校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
2、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