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高校所在地:浙江
高校隶属于: 浙江省教育厅
录取规则
School rule
三、录取原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正、公平、择优录龋2、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学院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我院在本科教学中公共外语为英语。4、学院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5、浙江省内的投档比例为1:1.02,省外的投档比例为1:1.2。若生源不足,按各省市的规定调第二、第三志愿档案。原则上,学院不录取“院校服从”志愿考生,若因此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我院将在招生的其他省市范围内进行调剂。6、学院对文理科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3--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7、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结合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龋8、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和日语专业原则上在105分以上。9、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盛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