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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

高校所在地:河北

高校隶属于: 河北省教育厅

录取规则

School rule

3、录取规则:学校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专业二志愿直至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院校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执行所在盛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我院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各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点个数及专业方向,在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按类招生的专业分流方案,依据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单独进行艺术测试的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龋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下,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②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盛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线;③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凡没有我院专业加试的盛市、自治区的艺术类考生,根据个人报考志愿,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盛市、自治区的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龋舞蹈学和音乐学(舞蹈方向)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其它相关事宜及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根据各盛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确定。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龋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会计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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