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
高校所在地:河北
院士: 9人 博士点: 132个 硕士点: 12个
高校隶属于: 河北省教育厅
奖学金
Scholarship
1、河北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 励志 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 学习 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本专业前 10%;
5. 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 工作 、 体育 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突出表现要求: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 40%以内;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二、河北大学助学金设置情况
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所设立的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7. 资助方提出的其它资助条件。
校内学生奖助基金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设立学生奖助基金,由学生处负责具体分配。
学生奖助基金用于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金、贫困生 学费 减免、医疗保险补助、少数 民族 补助等方面支出。
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基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等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不再集中发放学生困难补助金。
奖助学金的评审
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评审推荐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须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奖助学金按学年评审,具体时间根据国家规定或按资助方要求确定。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并设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各院系成立由党委(党总支) 书 记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各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
学校按照下拨指标根据各院系学生数量和贫困生比例核算名额和档次,院系和班级原则上不得随意拆分和调整名额和档次。
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 宿舍 ,加强与学生交流沟通,并通过数据分析、家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学生学习、工作表现。
奖助学金申请、评审程序:
1. 评审工作启动后,院系要召开辅导员会议部署工作,辅导员要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确保学生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评审程序。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成绩单、获奖 证书 、贫困证明等申请材料。
3.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条件,综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 2 天后上报院系评审小组。
4. 院系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在院系公示 5 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5. 学校评审委员会按照程序和要求,根据评审标准对国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后上报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6. 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河北省教育厅批准。
公示要网络和纸质材料公示相结合,所有公示材料都要留存备案。所有评审、评议环节都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评审过程中,院系要填写《奖助学金评定情况反馈表》,对院系评审过程、公示时间、公示范围等情况作出具体说明,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实施人员均要签字确认。
学校、院系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学生的咨询和监督。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第二十六条 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获得大额资助。
三、河北大学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