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
高校所在地:北京
高校隶属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奖学金
Scholarship
1、北京建筑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北京建筑大学国家奖学金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我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8000元。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严于律己,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 学习 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上一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学校综合一等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6.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 励志 奖学金;
7.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学校的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但可申请其他奖学金。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程序:
1. 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每学年初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各学院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根据本办法及下达的名额指标进行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将推荐人选报学校学生处;
3. 学校学生处组织相关 工作 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北京建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一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范围: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5000元。
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严于律己,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
5. 学校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7.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学校的各项奖学金。
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程序:
1. 学生可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每学年初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各学院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根据本办法及下达的名额指标进行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将推荐人选报校学生处;
3. 校学生处审定后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2、北京建筑大学助学金设置情况
第一条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我校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奖励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奖助标准: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分为二等,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30元,每年按10个月进行发放。
第四条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严于律己,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受处分者不得申请;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学校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7. 同一学年内,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学校的各项奖学金。
第五条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申请程序:
1. 学生可根据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每学年初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及下达的名额指标进行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将推荐人选报校学生处;
3. 校学生处审核后,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三、北京建筑大学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