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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

高校所在地:河北

博士点: 40个 硕士点: 14个

高校隶属于: 河北省教育厅

录取规则

School rule

1.学校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2.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3.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4.艺术类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联考(或统考)的专业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其他相关政策。5.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各专业类包含的具体专业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新生按录取的专业类入学,专业分流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6.部分专业依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设置教学方向(各专业设置的具体教学方向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7.保定校区英语、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仅为英语;秦皇岛校区和渤海校区所有本科、专科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8.男女录取比例不限。9.部分本科专业招高水平运动员,项目包括田径、排球。10.高水平运动员生源范围为有本科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依照教育部的相关政策执行。11.学校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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