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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

高校所在地:安徽

高校隶属于: 安徽省教育厅

录取规则

School rule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龋2、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我院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各本科专业(除艺术类专业外),原则上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必须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中外合作培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或等级为“4”(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或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上不低于95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或等级为“4”(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或以上。报考数学及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经济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培养(本科、理工科)等专业,一般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考生所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院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4、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与高考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并注意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当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院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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