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实践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掌握这一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矛盾普遍性的例子
1、白马非马
两千多年前,我国有个叫公孙龙的思想家,牵着一匹马出关,把关的人对他说,法令规定不许带马出关。公孙龙却说:“我牵的是马吗?我牵的白马,不是马!白马和马是两回事,规定只说马不准出关,但并没有说白马不准出关呀!”经过一番舌战,公孙龙还是牵着马出关去了
教师提问: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错在哪里?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夸大了白马的个性、特殊性,而否认了白马作为马的共性、普遍性,白马是马的表现形式,马通过白马、黑马等表现出来。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正确理解茅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2、吃水果
一位父亲病了,非常想吃水果,孝顺的儿子为他买了苹果,他说:“不吃,我想吃水果。”儿子又为他买了梨和香蕉,他仍说:“不吃,我想吃水果。”
最后,儿子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这位父亲能吃上他所想吃的既不是苹果,也不是梨和香蕉等,具体水果的水果吗?显然不能,为什么呢?我们来共同找一下原因。
水果是普遍性,苹果、梨等是特殊性,水果的普遍性只能存在于苹果、梨、香蕉等各种不同的水果之中,它绝不可能离开苹果、梨、香蕉等特殊性而单独存在。
这就是说,各种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的。因此,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正确的说法应是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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