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体现国家意志 注重体现办学特色
第二届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原校长 黄达人
笔者有幸参加了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的一些活动,包括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建设高校遴选认定标准、第二次会议审议咨询高校建设方案,并应邀对部分省市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了咨询意见。对“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和学科建设方案编制有一些了解和感受。
“双一流”建设遴选的重要背景,是简政放权。在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重点围绕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及岗位管理、进人用人环境、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管理以及内部治理等问题,明确给予高校更大的自主权。
“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和学科建设方案编制在原来国家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工程的基础上,既有继承也有发扬。第一,“双一流”建设在遴选程序上继续采用无需高校事先申报、不折腾高校的做法。第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遴选过程严格、严肃。建议名单的产生,先由专家们讨论并通过遴选方案、认定标准等,再整体生成建议名单。第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遴选结果既体现了坚持标准,也客观反映了以往重点建设的成效。第四,“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遴选充分体现了国家意志。遴选的基础是高校的学科水平,同时,也注重体现高校的办学特色。第五,“双一流”建设方案的编制也体现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包括“双一流”建设在内的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点建设,可以使一批高校的水平得到快速提升,还将推动中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效应上。一是溢出效应。其中一个体现是教师和毕业生在高校间的流动。二是传递效应。“双一流”建设的概念激发了地方进行高等教育重点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高校的受益面不断增大。三是竞争效应。重点建设高校名单不断变化,说明重点建设的政策起着激励高校发展的作用。四是示范效应。体现在教育综合改革、教育教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学科建设、大学治理等方面。五是带动效应。目前,高水平应用型高校、高水平职业学校等不同类型、层次的高水平大学建设都已提上了相关部门的议事日程。
“双一流”建设应注重效率兼顾公平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特聘教授 刘海峰
公平与效率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追求的两大目标,要维护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要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就既要讲求效率,也要追求公平。而在“双一流”建设的过程中,则应该注重效率,兼顾公平。
在以往建设重点大学和现在建设一流大学的计划中,一直存在着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在公平与效率两个方面,过去的“211工程”大学在全国范围来说是公平与效率兼重,“985工程”基本上可以说是更重视效率,现在的“双一流”建设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兼顾公平就是要考虑区域布局、学科分布等因素。主管部门和“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在遴选新增少数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时,统筹考虑区域布局与已有水平,重点支持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遴选。
现有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有少数是接近甚至初步达到了世界一流大学或世界一流学科的,有一些高校和学科距离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还比较远。
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7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都是说“统筹推进”。所谓“统筹”,就是通盘筹划。有不少高校和学科现在还不是世界一流,但正在朝世界一流方向努力和发展。既然“211工程”也是“双一流”建设的逻辑起点和继承基础,就要兼顾原有“211工程”高校的学科基础,实事求是地加以遴选。
与“211工程”的财政投入类似,中央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央高校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范围的地方高校,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予以引导支持。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大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力度。建设高校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
非新无以为进,非旧无以为守。作为新时期高等教育的引领性工程,“双一流”建设需要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尊重“双一流”建设的逻辑起点,兼顾效率与公平。
抓住用好机遇 大力推进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葛道凯
推进“双一流”建设是中国高校冲刺国际前沿的“冲锋号”,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加速器”,是一项长期的国家战略。作为有着全国最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的省份,江苏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决策部署,抓住用好机遇,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推进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
建设高水平大学是江苏实施创新驱动的需要。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20年,创新型省份建设要取得重大进展,主要创新指标力争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以上水平,成为全球有影响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高水平大学所创造的知识价值和科技成果,在江苏创新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建设高水平大学重在构建科学完善的顶层设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体现“双一流”建设的大方向、总目标,又结合江苏实际,根据江苏高等教育已有的基础和条件,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确定推进思路、策略和路径。
从建设内容看,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框架为“专项+综合”,简要概括为“4+1+1”。“4”指的是4个专项建设,即江苏已经实施的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特聘教授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等。两个“1”指的是两项综合性支持。第一个“1”指的是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的高校,按照国家要求给予资金支持。第二个“1”指的是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项目。
从建设机制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对象涵盖了全体本科高校,实行基于绩效的动态调整。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既要扶强扶优,突出重点,又不能成为少数高校的俱乐部,全省所有本科高校都是参与者,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校校有机会。每一所高校只要条件具备,都可能成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对象。二是校校有任务。目前“四大专项”已实现所有本科高校的全覆盖,每所高校都要把项目任务建设好,并以此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三是校校有特色。“专项+综合”的制度设计,就是要鼓励“有特色”“高水平”,鼓励每所高校有个性、有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
江苏高等教育系统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担当作为,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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