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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分省计划一览表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分省计划一览表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分省计划一览表
51美术报考指南 艺术类院校库 美术志愿填报

一、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方向

招生省份

广西

湖南

广东

山东

安徽

河北

甘肃

山西

湖北

宁夏

新疆

1

130401

美术学

12

4

1

4

5

1

2

2

130501

艺术设计学

9

4

4

5

1

2

3

130101

艺术史论

9

4

4

5

1

2

4

130102

艺术管理

9

4

4

5

1

2

5

130401

美术学(美术教育)

176

14

6

3

19

4

3

4

1

6

130402

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25

8

3

1

9

2

2

2

7

130402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25

7

3

2

9

2

2

2

8

130402

绘画

197

15

7

3

19

5

3

5

1

9

130508

数字媒体 艺术

42

3

2

1

5

1

1

10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63

5

2

1

7

2

1

1

1

11

130504

产品设计

42

3

2

1

5

1

1

12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2

3

2

1

5

1

1

13

130310

动画

42

3

2

1

5

1

1

14

130507

工艺美术

42

3

2

1

5

1

1

15

130310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15

3

1

1

4

1

1

1

1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15

3

1

1

4

1

1

1

1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15

4

1

1

4

1

1

1

18

130406

中国画

105

8

4

2

11

3

2

3

19

130404

摄影

17

1

1

2

20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6

3

1

1

4

1

1

1

21

130503

环境设计

140

11

5

3

14

4

3

3

1

22

130509

艺术与科技

42

3

2

1

4

1

1

23

130403

雕塑

70

6

3

1

8

2

1

2

24

130506

公共艺术

42

3

2

1

5

1

1

25

130402

绘画(壁画)

32

2

1

1

3

1

2

26

130402

绘画(装饰绘画)

18

1

1

1

27

130405

书法

40

17

3

5

6

10

19

28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6

3

3

3

2

1

3

1

29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4

12

1

3

1

30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12

1

2

1

31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3

9

1

1

1

1

1

32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7

3

2

1

1

1

1

1

33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6

3

1

2

1

1

1

1

34

130301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4

2

3

2

1

1

2

1

35

130201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50

36

130202

音乐学(音乐教育)

151

30

20

33

8

3

4

1

10

1

1

37

130201

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

14

9

3

1

1

2

2

4

1

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

7

3

5

3

3

3

1

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

11

13

5

2

3

4

5

1

1

1

音乐表演(演奏)合计

32

25

13

3

7

9

10

6

2

1

38

130201

音乐表演(流行演奏)

3

2

2

1

2

1

2

1

39

1302H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

3

3

2

2

1

2

1

2

1

40

130202

音乐学( 文化 管理)

5

8

5

3

1

3

2

2

3

1

41

130201

音乐表演(演唱)

21

10

5

5

1

4

1

1

1

1

42

130201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7

3

2

1

1

2

1

1

43

1302H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唱)

7

3

2

1

1

1

1

1

1

44

130202

音乐学(文化管理)

17

9

3

4

1

3

1

1

1

45

130202

音乐学(音乐理论)

20

46

130308

录音艺术

23

47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2

48

130205

舞蹈学

5

4

1

1

1

1

2

1

49

130204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21

19

4

7

1

2

1

10

2

50

130204

舞蹈表演(现代舞)

5

4

1

2

1

2

51

130206

舞蹈编导

7

3

1

2

1

2

1

52

130204

舞蹈表演(国标舞)

2

3

8

1

4

1

2

4

二、普通本科第二批

序号

专业
代码

招生专业
(方向)

招生省份

广西

湖北

湖南

广东

山西

山东

河南

安徽

不分文理

1

82803

风景园林

37

18

3

1

4

2

4

2

5

2

4

2

4

2

2

50302

广播电视学

15

9

4

2

3

2

5

3

50303

广告学

28

27

2

1

3

2

3

2

5

2

5

3

2

3

2

4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13

12

1

1

3

1

4

2

5

三、高职高专提前批

序号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方向)

招生省份

广西

湖北

湖南

山东

河南

河北

四川

重庆

贵州

不分文理

不分文理

不分文理

不分文理

不分文理

不分文理

1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6

1

3

4

3

5

3

3

4

3

2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7

2

4

3

2

3

4

4

3

3

3

650112

公共艺术设计

8

2

4

3

2

4

3

3

3

3

4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8

2

4

3

3

2

2

3

3

5

650207

舞蹈表演

17

2

2

2

3

2

2

6

650219

音乐表演

5

6

6

6

6

6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填报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或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 填报志愿 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广西与外省各专业(类别)录取不分文理执行同一条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我校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包含:广西、江西、河南、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山西等10个省份的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分器乐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5.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国标舞舞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3、4、5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7.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以上第1、3、4、6项对应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8.以上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

(二)非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份通过取消校考、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以及采取网络提交视频等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专业考核。涉及的省份和专业有: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

1.取消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

招收普通本科文史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取消校考认可统考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级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

(1)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河北、湖北、新疆、宁夏等省份的考生)

(2)认可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时,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等省份的考生)。

3.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美术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书法、以及中英(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通过网络提交视频进行专业考核的面试类专业,具体如下:

(1)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含演奏、流行演奏、演唱、流行演唱)。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三)当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同分时的处理

1.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录取时,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四)综合分的计算方式

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校考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专业成绩所占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

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70%。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分省计划一览表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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