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0年高考体检6月30日前完成
原则上考生及工作人员体检前14天起不得离省
5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我省2020年高考体检工作将在6月30日前完成。今年,我省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按照规定,原则上考生及参与体检工作的工作人员于体检前14天起不得离开甘肃省。
取消乙肝检测保留转氨酶检测
所有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由各市(州)招委会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招委会具体组织实施,6月30日前完成。体检医院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承担。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按照相关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如考生对于某项体检项目提出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再受理。
体检前14天起不得离省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级招委会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纪检等部门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体检工作方案。
据了解,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体检场地、物资、人员、车辆、时段、体温检测与清洁消毒等工作,特别要安排好突发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考生的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体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或其他偶发事件。
原则上考生及参与体检工作的工作人员于体检前14天起不得离开甘肃省,有关人员如在体检前14天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体检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在就近定点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L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追究其个人及所在单位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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