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招〔2019〕41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29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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