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您谈谈两个标准研制的背景。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确保教师培养质量。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提出,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类专业。构建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启动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
2017年10月,教育部正式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提出,结合我国教师教育实际,分类制定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认证标准,作为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依据。按照《办法》有关要求,为加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素质,结合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相关情况,研制出台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专业认证标准。
二、请您介绍下两个标准研制过程。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会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遴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家,成立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专业认证标准研制组,协同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一是吃透认证理念。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依照认证标准对人才培养质量状况实施的一种外部评价。认证标准研制需要紧扣“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基本理念。标准研制组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研讨专业建设内涵,深刻研读《办法》,做到领会理念、吃透理念,最终将理念落实到标准的具体内容中。
二是充分开展调研。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研制组坚持点面结合原则,在全面掌握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家底”的基础上,重点对12所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41个专业培养方案,重点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课程结构进行了分析。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研制组选择了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实施院校及部分设有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院校共10所不同类型、不同地域高校的特殊教育本、专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重点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结构进行了分析。标准研制组还对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开展调研,就标准研制和工作方案听取有关院校专家和中职、特教学校意见。
三是集中研制修订。在前期充分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学教育等已经开展认证实践的专业认证工作经验基础,标准研制组集中研制标准,形成初稿,又经数次打磨改稿,形成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面向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基础教育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等7个司局、32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6所部属师范大学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建议200余条。研制组于2019年3月和4月进行了两次修改完善,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三、请您介绍下两个标准的主要内容。
两个专业认证标准与已印发的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构建维度基本一致,分为相互衔接、逐级递进的三个层级,同时突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殊教育各自专业特色。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一级认证定位于专业办学基本监测要求,包括18个专业办学核心数据监测指标,在实习学生数与企业实践基地的比例、“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和专业技能实习实训场所等指标上凸显职教特色,旨在促进各地各校加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基本建设;二级认证定位于专业教学质量合格要求,包括8个一级指标和42个二级指标,以定性指标为主,旨在引导各地各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三级认证定位于专业教学质量一流要求,包括8个一级指标和46个二级指标,在二级基础上要求标准内涵递进,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二、三级标准在工匠精神、实践操作能力、职业指导、创新创业、“双师型”教师等方面凸显职教特色。
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一级认证定位于专业办学基本监测要求,包括16个专业办学核心数据监测指标,旨在促进各地各校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基本建设。二级认证定位于专业教学质量合格要求,包括8个一级指标和38个二级指标,以定性指标为主,旨在引导各地各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三级认证定位于专业教学质量一流要求,包括8个一级指标和42个二级指标,在二级基础上要求标准内涵递进,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二、三级标准在特殊教育认同、人道主义精神、康复训练、融合教育等方面凸显特教特色。
四、请您谈谈下一步认证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认证标准宣讲与培训。编制印发学习材料,组织开展研讨与培训活动,分别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专业开展宣讲培训,解读理念,把握指标,统一认识,明确要求,为认证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认证专家队伍建设。《办法》颁布以来,评估中心通过分层分类培训,建立了一支品德高、能力强、多元化的专家队伍,其中包括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殊教育领域的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随着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师范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队伍建设。
三是开展试点认证工作。借鉴吸纳中学教育等专业认证过程中的典型范例和先进经验,选取有代表性开设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高起点、规范化组织认证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我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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