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1.国标代码:12885
2.学院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3.主管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系别设置:开设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艺术教育系、戏剧系、影视系、文化管理系7个专业系。
7.学院简介:学院前身是1955年设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院校,河北省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2019-2021)创新行动计划优质校建设单位,在校生5000余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培养工程”、获评燕赵文化英才、省级教学名师。曾培养出以京剧表演艺术家李胜素为代表的24位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培养了于文华、梁召今、于丽娜等优秀歌唱家,培养了以王少军、张国君为代表的一批美术家,以杨勇、张立军、李北达为代表的舞蹈教育家,以赵燕国彰、杨志刚为代表的影星视星等,被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全面推动专业建设与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建有河北省首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舞蹈实训基地,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为河北省省级示范专业,河北民间舞、声乐表演、绘景技术、教师舞蹈技能、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影视广告专业、美术(舞台美术方向)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有5个专业和课程被列入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行指委和省教育厅“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近年来,师生获得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比赛奖项累计460多项,其中包括全国舞蹈“桃李杯”金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金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首届戏曲邀请赛十佳金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一等奖”等国家级专业大奖。学院积极参与省内外重大文艺演出,师生频频走上央视舞台,与著名舞蹈家黄豆豆联合创编了大型中国舞剧《红山女神》,独立创排舞剧《罗汉之门》、河北梆子舞台剧《孟姜女》、《牺牲》、《窦娥冤》及小提琴协奏曲《出太行》等,显示了学院较强的办学实力。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8.招生计划:2020年学院高职招生计划1200人,拟在河北、山西、河南等省份投放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相应省份审批后公布为准。
9.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学历层次为高职专科。
10.高职单招:2020年学院在河北省高职单招投放计划840人。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学院高职单招专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各专业依据学院公布的单招简章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统一录取。单招与统招只在招生考试和录取方面有所区别,学生在校学习、毕业、就业等方面没有区别。
11.统招专业:2020年学院29个专业及方向进行统招,包括: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学前教育(含中外合作办学)、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键盘方向、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方向)、现代流行音乐、钢琴调律、音乐制作、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含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表演、模特与礼仪、文物修复与保护等。
12.证书发放: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三年学生可自愿选择去韩国又松大学就读,达到双方毕业条件,学生可取得中国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和韩方副学士学位证书。
三、录取规则
13.艺术类专业
(1)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
(2)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影视传媒类等统考(联考)招生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在河北省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模特与礼仪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认可河北科技大学组织的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该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4)国际标准舞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认可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校考专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总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14.普通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15.体检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体检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16.优惠政策:在录取和分配专业时,认可各省规定的考生优惠加分等政策。
四、收费及其他
17.学费、住宿费:根据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规定,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美术及艺术设计类专业6000元/年,音乐、舞蹈、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专业7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学费标注“待定”的专业或遇政策调整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8.订单培养:学院2020年部分专业采取订单式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学习和实习实训,详情可咨询学院招生办或相关专业系。
19.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单招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入学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不符合学习条件的,按照学籍管理政策鼓励调整专业。
20.就业:采取学院推荐就业和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学院积极发挥行业办学优势,每年邀请全国各大艺术类企事业单位到校选材,连续13年举办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形成了我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市场品牌。
21.资助: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等多渠道帮助。
22.外语语种:学院所有专业外语实施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23.如遇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调整,或与本简章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24.本章程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86663618
学院网址:http://www.hebart.edu.cn
招办邮箱:86665001@163.com
招办Q Q :286930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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