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类型之一,与普通高等教育(学术导向教育)并行,是职业教育的高级层次形式。”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健认为,高职教育专门的学位制度却一直未能建立起来。
因此,李健建议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这是因为,一是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三级两类’的学位体系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二是由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位长期缺位,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边界模糊。带来高等职业教育无合适学位标准可依,专业学位沿袭学术学位培养模式等诸多弊端。三是授予学位的法律纠纷、争论不时出现。”
李健表示,我国目前的学位层级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三层,没有设置专科层级的学位。“数百万的专科生只有在专科院校学习的经历而没有获得任何学位,这不太符合我国日益发展的高等教育的需求,也严重阻碍了我国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和体系建设。建议在目前三级学位的基础上,增加一级适合专科层次的学位,设置四级学位”。
此外,李健建议,在本科和专科层次上增加更多的专业(职业)学位。“专业学位是以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框架又能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的职业者为目标。取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进行更深入的学术研究,而多是从事某些特定职业背景的工作。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本科和专科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主体,而这两个层级的专业学位却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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