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一批
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最高分:576 最低分:563 平均分:570
浙江艺术类第二批一段
设计学类 最高分:571 最低分:560 平均分:562.512
表演 最高分:565 最低分:554 平均分:560
江苏艺术提前批二小批
产品设计 : 最高分:514 最低分:512 平均:513.333
视觉传达设计 : 最高分:518最低分:513 平均分:515.333
动画 最高分:522 最低分:513 平均分:517.667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最高分:520 最低分:513 平均分: 516.667
环境设计 最高分:520 最低分:513 平均分:516.333
广西提前艺术二批
视觉传达设计 最高分:600.991最低分585.982 平均分:593.432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最高分:602.992 最低分:582.980 平均分: 593.653
天津市艺术类本科统考批
艺术(理)
摄影 最高分:539.6 最低分456.2 平均分 499.7
动画 最高分:491 最低分429.9 平均分 463.2
艺术(文)
视觉传达设计 最高分:529.7 最低分515.1 平均分 521.0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最高分:526.9 最低分513.7 平均分 518.7
黑龙江一批艺术平均A段
视觉传达设计 最高分:525.702( 文化 463) 最低分:505.802(文化387) 平均分:514.435 (文化 422)
动画 最高分:509.502(文化385) 最低分:503.002(文化335) 平均分:506.252(文化 358)
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段一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最高分:490.924 最低分:485.825 平均分:488.557
环境设计 最高分:498.223 最低分:492.825 平均分:495.524
安徽省艺术二批(统考本)
产品设计 最高分:747.090最低分:740.690 平均分:743.89
视觉传达设计 最高分:745.930 最低分:742.020 平均分 :743.767
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
视觉传达设计 最高分:260.700 最低分:252.700 平均分:256.45
动画 最高分:250.700 最低分:249.700 平均分:250.033
山东省本科批A段统考、本科批A段校考
艺术文:本科批A段统考
视觉传达设计 最高分:563.383 最低分:562.903 平均分:563.143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最高分:568.633 最低分:566.053 平均分:567.196
艺术文:本科批A段校考
表演 最高分:83.33 最低分:82 平均分:82.553
艺术理:本科批A段统考
产品设计 最高分:568.523 最低分:556.403 平均分:566.503
艺术理:本科批A段校考
表演 最高分:82 最低分:81.67 平均分:81.835
山东艺术类本科批A段7个计划(6个文科、1个理科)征集志愿,希望山东美术专业统考考生,积极填报我校征集志愿,要求理科最低分不低于556分,文科最低分不低于562分。
江西提前本科艺术(文)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最高分:538.63 最低分:537.06 平均分:538.095
环境设计 最高分:538.63 最低分:538.26 平均分:538.49
产品设计 最高分:543.64 最低分:538.5 平均分:541.167
四川本科一批艺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最高分:261.011 最低分:256.991 平均分:258.334
产品设计 最高分:256.011 最低分:255.011 平均分:255.451
摄影 最高分:254.661 最低分:253.991 平均分:254.218
录取办法
1.原则上要求一志愿报考 浙江科技学院 。
2.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公办本科线或由我校确定省线以上的最低文化分数线。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表演专业的黑龙江、山东及港澳台地区考生则须参加我校校考,且校考合格。
4.美术类专业按各省考试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默认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若无特定规则,综合分=文化分+专业统考分。各省专业录取的排序规则具体如下:
省份 |
河北 |
湖南 |
江西 |
排序规则 |
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综合分=文化分×0.3
|
省份 |
山东 |
安徽 |
江苏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专业成绩×1.75
|
综合分=专业分÷专业满分×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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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
省份 |
天津 |
广西 |
四川 |
辽宁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文化分×0.4
|
综合分=文化分×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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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文化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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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福建 |
黑龙江 |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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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规则 |
综合分=文化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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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分 |
综合分=文化课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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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投档录取方式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公布为准)
5.摄影专业在浙江、福建、湖南三省有摄影摄像或摄制类专业统考的按摄影或摄制类专业默认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规则与美术类专业规则相同,其余无该类别联考的省份均按美术类招生。
6.表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按浙江省综合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相同,以各省文化分同分的相关规则排序。
7.学校按 招生计划 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
8.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9.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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