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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东北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文化 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吉林省:美术类专业承认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招收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音乐学专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承认山东省统考成绩,按山东省规定原则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招收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辽宁省:承认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类专业按辽宁省规定原则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河北省:承认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低分择优录取;

⑤内蒙古自治区:承认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⑥浙江省:承认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浙江省确定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⑦黑龙江省:承认黑龙江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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