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广州11月17日讯(记者 刘盾)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从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据了解,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主要在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以及办理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三年完整学籍等四方面,适度放宽了随迁子女在广东省高考报考条件的要求。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具体介绍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对于办理居住证问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在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上,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在三年完整学籍的问题上,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不符合广东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问题如何解决呢?该负责人回应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该省一方面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出地参加高考;另一方面经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考生可在广东省借考,但需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录取。
对于部分广东户籍考生家长所担心的“蛋糕”被分薄问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回应说,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是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进行的,2016年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不会影响广东省户籍考生的录取率。
对此,该负责人具体解释说,2016年广东省户籍考生会略有减少,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后,2016年报考的总人数预计不会超过今年。为积极稳妥解决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考问题,广东省根据随迁子女高考人数规模,实施了积极争取外省院校多投放广东招生计划等措施。近几年来,广东省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尤其是今年,一本院校录取率也有较大提高。另外,2016年,广东省会继续向教育部争取适当增加广东省投放的招生计划数,进一步提高广东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教育部也明确要求部属重点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向生源大省倾斜,适当向随迁子女较多的省份增加计划数。
据介绍,广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在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升学工作,较好地解决了200多万名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问题。2012年底,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从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生考试;从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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