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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录取原则

(一)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进档后按以下原则录取:

1.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2.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3.以上录取原则仅适用于在“江西、湖南、山东三省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和在“湖南、山东、河北三省录取的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

(二)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进档后,均按以下原则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2.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3.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所含四个专业计划通用,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若生源省份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4.其他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不足,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志愿征集。

点击查看更多: 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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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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