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类型
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结合自身体育专项特长,可报考两种类型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
第一种是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下称体育统考);
第二种是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下称运训单考)。
二、体育统考
(一)报名
1.报考资格
凡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考。
2.报考办法
报考体育统考的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9年11月1日至10日 ,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 13号)有关要求进行。凡报考体育统考的考生,均需在报名系统上选填体育类考生对应项目信息点。体育统考报考费与高考报考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收费标准执行原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
(二)考试
报考我省体育统考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考试。
1.体育术科统考
2020年我省体育术科统考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 2020年1月8日-1月17日 。
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联系单位: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024685、38024562、38027983(传真);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编:510500。
考生考试时间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须于 2020年1月1日至7日 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
www.eeagd.edu.cn/pgks)查看考试时间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我省体育术科统考不再设现场报到环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检录,未按时检录的考生,按放弃考试处理。
参加体育术科统考的考生,由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所在学校必须指定专人督促考生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考试中存在的所有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
为确保体育术科统考的正常有序进行,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在考试期间,指派一名在编干部到考点进行考试值班,并协助做好本市考生的考务管理工作。请各市将派出人员名单(可到我院官网下载)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传真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传真电话:020-38627842。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赋分和成绩计算
①考试项目及赋分
体育术科统考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满分为300分。赋分比例如下:基本素质占75%,专项基础占25%。其中:
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远(75分)和原地推铅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②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3)考试组织安排
①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体育术科统考应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教育考试院、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宏观政策和考试成绩的录入、管理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②遴选主考和监考人员
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和考官。同时,要组织主考和考官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和考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
③考场管理
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以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配合做好服用兴奋剂的抽检。
(4)成绩管理
体育术科统考成绩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入,并将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
2.文化课考试
我省报考体育统考的考生,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体育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只能选择理科。报考该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仅限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成绩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三)志愿填报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本专科专业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可兼报普通高考理科类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其他专业考生相同,但不能在同一批次内兼报。在同一批次内只能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理科类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办法另文通知。
(四)录取
1.录取批次及顺序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院校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与普通文理专业同批次进行,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划线规则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的院校,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体育类考生文化课、体育术科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体育类划定文化课和省体育术科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
3.投档分数排序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的院校投档总分750分,以高考文化课总分和体育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4.投档规则
招收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的院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总分及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
5.录取办法
省招生办投出考生的电子档案,由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录取。严禁以体育类专业名义录取学生,入学后转其他专业学习。
三、运训单考
(一)报名
1.报考资格
凡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考办法
报考运训单招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1日至10日先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由户口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考手续。然后,考生凭高考考生号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注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文件为准。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且选报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及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但兼报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的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
(二)考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运训单考提前招生,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
1.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进行命制。考试时间、地点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成绩须符合以下要求:文科类考生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2.体育专项考试
考试时间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时间为准。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招生、录取等其他相关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文件要求执行。
四、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教育部确定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之一,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报考体育术科统一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规定将取消普通高考文化课和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成绩;对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规定将取消其各类型文化课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暂停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省招生办将根据我省体育术科统考考点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考点的处理情况和考生的违纪事实作出取消单科成绩直至取消当年各科成绩的处理。
各相关招生单位要始终坚持依法治考、治招,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五、体检要求
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为确保安全,考生在参加体育术科考试前应到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上述要求外,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明确说明,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强统筹管理,切实抓好体检工作。考生在入学后,各招生院校要进行身体条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按规定对涉及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考试招生特别是体育术科的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精心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要切实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场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成绩评定公正、准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法纪教育,坚决杜绝舞弊案件的发生,确保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有新的文件和规定,以新的文件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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