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期间,省招委成 立录取工 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监察组
负责监督检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举报;调查和处理违规事件。
2.录检组
负责与各有关高校的联络和沟通;按招生政策规定对退档、预录考生进行审核,对院校降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各高校最终录取新生名单。
3.计划组
负责对招生计划审核和调整,高校和专业的最终执行计划数的确认,录取名册盖章及分发,向省内有关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4.信息技术组
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畅通安全、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负责录取数据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按规定的原则进行投档、数据预测和统计;负责新生录取名册的打印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5.宣传组
负责录取过程的宣传报导。
6.综合组
负责录取现场办公用房安排和财产管理;负责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会议安排、接待、记录、有关材料发放等文书工作;负责录取情况的咨询、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安排录取工作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有关高校要成立录取工作领 导小组,并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我省有关规定,对本校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院校端录取场所原则上应设在校园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外进行网上录取的院校,应在录取开始前报我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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