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
二、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08年,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医学类高等专科院校,也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唯一一所医学院校。学校坐落在天津市河西区柳林风景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现有护理等19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7400余人。近年来,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遍布30个省市,为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建设,学校现有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与医学检验技术、医疗技术、公共卫生与卫生事业管理6个系、基础医学和公共课2个教学部、5所附属医院和17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优秀的专兼职教师团队,市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政府特贴专家3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市级教学名师3人。
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注重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紧紧依托行业,走联合办学之路,突出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近年来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牵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和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
三、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就业方向
就业工作有关规定学校每年制定的《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法》是依据国家教育部199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制定的,它包括了就业工作的方针、就业工作的原则、就业工作的政策、就业工作的程序。
1.就业工作的方针就业工作的方针再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中已作了明确规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就业工作方针是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制定的,也是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遵循和执行的方针。
2.就业工作的原则就业工作的原则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广大毕业生在择业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2.1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2.2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毕业生,只要是边远省区急需的,原则上回来源省区就业。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就业。
2.3就业工作实行就业政策公开、需求信息公开、择优推荐公开和学生、教职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原则。
2.4择业实行自愿、平等、公开、竞争、诚实信用和择优推荐的原则。
2.5要说明的问题:(1)关于“自主择业”“自主择业”不同于“自由择业”和“自主就业”。“自主择业”是指没有范围不受任何限制地选择职业,“自主就业”是指个人选择用人单位,只要录用单位同意不需要国家批准旧可以就业。而“自主择业”则是有前提条件的,既毕业生应遵循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自主择业。对此,毕业生要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2)关于来源与边远省区的毕业生就业问题:来源与边远省区的毕业生只要是边远地区急需的,原则上回来源省区就业,这是国家从宏观上对边远地区的倾斜政策。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转移----开发大西北,使边远地区对人才的需求更为强烈和急需。因此,来源于边远地区的毕业生有义务和责任回家乡服务,贡献自己的才干,当然国家也号召内地毕业生到边远地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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