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 2011 〕 97 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11 年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完成。省教育厅通过对录取考生信息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发现少数高校在无函授站(教学点)的市、县生源较多,部分市、县存在中介机构或个人集体组织生源现象。为严格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秩序和办学行为,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高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函授教育必须在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函授站(教学点)进行,严禁未经审核备案私设函授站(教学点),严禁站外设站,严禁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转移或下放办学权、教学权、招生权,严禁违规收费。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有关高校责任。
二、及时发布招生信息。高校要通过媒体或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考生录取信息,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校外函授站(教学点)名单,公布录取通知书发放、报名、收费、教学、考试、毕业标准和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办法,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帮助社会和考生自主识别非法中介的虚假招生宣传行为。
三、加强录取通知书管理。高校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到考生手中。确需委托经审核备案的函授站(教学点)发放的,必须督促函授站(教学点)及时发放,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录取通知书。对无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生源地的考生,高校要会同有关市教育局,主动与考生联系,尽量将录取通知书发给考生本人。确因通讯地址不详无法及时发放,或因非法中介扣留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凭合法证件,经学校核准后直接到学校报到入学。
四、加强新生入学管理。高校要组织人员,到生源较多的函授站(点)指导新生报到工作。生源地无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的新生,一律到主办高校报到入学。严禁高校委托非法中介代理新生报到工作。
五、省教育厅将对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新生报到等工作进行督查,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各高校要将新生录取和报到工作情况,于 2012 年 1 月 15 日 前书面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管理的通知 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