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考在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考试;副主考按照分工协助主考工作。
二、选聘、培训和管理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三、组织开展考点、考场布置等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掌握考试时间和关键设备管理,确保开考、终考时间准确。 每科考试开始和结束前,司铃室必须有 1名副主考在场。
五、组织开展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和对考生的身份验证工作。
六、安排专人督促考生进入考场考试。
七、组织分发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等考试用品。
八、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管理本考点的备用卷。
九、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违规行为和突发事件。
十、负责本考点答卷的回收和运送工作。 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验收各考场的答卷并密封,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十一、 组织与督查 本考点的 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和后勤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考区主任,同时报告考试机构。
十二、及时总结单科考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按照考区及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告本考点本次考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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