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报考资讯> 院校招生

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 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 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 201 9 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 106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 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 550004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邮政编码: 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 120%以内。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 “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第十九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 (协和班)

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 支援 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 创新班 简称 协和班 ),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 ,计划招生 32名 。该 新生录取进校后, 实行全程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 “淘汰制” 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 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

第二十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 “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参考第十七条),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 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 方向 和救援救护方向 ,学生需常年从事 户外 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 活动 因此 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 学生安全, 患有以下疾病者: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裸眼视力(矫正后)任何一眼低于 4.8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 色弱)、色觉异常 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两耳听力均在 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 不能报考该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 方向 和救援救护方向,所需 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 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 自行购买。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 “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 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 http://www.gmc.edu.cn

联系电话: 0851- 86908448(含传真)

邮政编码: 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 贵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专题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