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管理职业学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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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颁发文凭:按教育部规定,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西管理职业学院”文凭。
五、办学地点:国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鸿大道
99
号。
六、录取规则:我院严格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服从调剂的给予调剂录取。
七、收费标准:学费
5000
元
/
年,住宿费:普通宿舍:
500
元
/
年,公寓:
1000
元
/
年。
八、奖助贷措施:
1.
学院是国家财政提供助学贷款贴息的高校之一,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财政提供贴息;
2.
我院是普通高等院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实施单位,凡符合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规定条件的学生,可获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8000
元
/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助标准为
5000
元
/
学年,
国家
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人均
3000
元
/
学年;
3.
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一等
1000
元、
二等
700
元、
三等
500
元。
九、联系方式:
国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鸿大道
99
号
邮政编码:
330033
联系电话:
0791—6303036
、
3889193
、
13870984768
、
6303029
(传真)
网 址: www.Jxglzyxy.net
E-mail
:
Jxglzyxy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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