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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确保 20 19 普通高考 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 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 学校 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 1397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

3、层    次:专科

4、 学校 地址:福建福州闽侯 甘蔗街道 学院路 8号( 闽侯行政服务中心 旁)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 分管校领导 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 学校 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 学校各类 招生工作开展,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负责日常有关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

201 9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面向普通类、艺术类考生, 文理科兼收。具体 招生类别、 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 类别、 专业 计划为准(部分外省招生 类别、 专业 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实际下达为准)。

第四条 录取原则

1、 学校 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学校 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福建省招生录取 规则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5、省外招生录取原则参照 考生所在 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第五条 学生待遇

普通高考 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享受 “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六条 收费标准 及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闽价费〔 2007〕75号、〔2009〕317号、〔2012〕356号以及省发改委闽发改价格函〔2018〕584号文件规定,学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

费: 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 类型 ,每学年 500元-1200元不等;

代办费: 教材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 多还少补。

退费 办法 闽价〔 2005〕费435号 文件 执行。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 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http://www.fjyszyxy.com

咨询电话: 0591-38268178、38268198(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 0591- 38268026 (纪检监察室)

第九条 其它

1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 学院 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 普通高考 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委托任何团体和个人代理招生。

3 、本章程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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