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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委进一步规范中考志愿指导和招生咨询行为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市招委进一步规范中考志愿指导和招生咨询行为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考志愿指导和招生咨询行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考考试成绩公布后:各中学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播放关于考试成绩、“状元”、高分考生的条幅、宣传板、视频等宣传材料;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关于中考成绩的宣传信息;不得进行学校升学率评比;不得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录取率”“高分考生”等。

志愿填报和招生咨询期间:各区、各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新生高额奖学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不得以签订“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协议”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学校志愿;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招生学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不得向培训学校等社会机构,出售或非法提供考生信息,误导考生购买“志愿卡”或进行高价志愿咨询。

填报志愿期间,市中招办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23769162(工作日8:30-12:00;14:00-17:00),23769000(其他时间)。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市招委进一步规范中考志愿指导和招生咨询行为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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