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原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普高招生章程 (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
一、学院概况
1. 高校全称: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原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 高校代码: 12703 (国标代码)。 各省招生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报/报考指南,或查阅学院招生信息网。
3. 高校性质: 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优秀等级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中国高职高专竞争力排行50强高校、全国高职(专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校、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高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4. 高校地址: 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三角地区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城市、著名的教育之乡、被誉为“上海北大门”的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学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招生计划
各省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tsc.edu.cn/zhaosheng)。
3. 排序原则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或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进行排序。
4. 对于浙江、上海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均不作限制。
5. 加分政策与降分录取: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6. 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7. 对男女生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3个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更适合男生报考。
8.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者,要求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三、奖助学措施
学院建有完备的“奖、贷、助、免、补”奖助学体系,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航海类专业奖学金、订单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款等多项奖、助学措施,最高可达10000元/年。学院奖助学金覆盖面达60%以上。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船舶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六个专业的新生,每年可享受专业补助3000元。
外省学生交通补助:华东地区(山东、安徽、浙江、上海、江西、福建)新生每年可获得往返交通补助1000元;其他外省新生每年可获得往返交通补助2000元。
四、就业与升学
学院与300多家中外知名企业保持长期校企合作关系,在江苏省率先实施“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学院推行“1+X证书”制度,学生毕业时能同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和多项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毕业生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深受国内外用人单位欢迎。学院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率高、就业对口率高、就业质量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生升学渠道顺畅,可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在学院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1. 学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2. 住宿费: 1200-1400 元/年 。
六、其他
1. 相关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通 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招生热线:4008280366(免费)、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http:// www.ntsc.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tsc.edu.cn/zhaosheng
电子邮箱: zhaosheng@ntsc.edu.cn
QQ 群号:397177858
学院微信:i-ntsc
3. 考生录取结果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4.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 0 一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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