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由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 |
|
二、就读校址 |
杨浦校区(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宝山校区(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1168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
|
九、录取规则 |
1.非艺术类考生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3.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加合作)、林业类(中美合作园林技术)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
住宿费 |
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杨浦校区(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021-65742913 宝山校区(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021-56605436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杨浦校区:021-51211075 宝山校区:021-56603942 |
|
十四、网址 |
杨浦校区:http://www.shumc.edu.cn/ 宝山校区:http://www.shjf.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