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基本乐科按30%即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练耳15分)计入总分,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表演专业的演唱或演奏曲目成绩按70%即140分计入总分,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声乐和器乐演唱和演奏曲目成绩各按35%即70分计入总分。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黑龙江音乐类专业课统考成绩总分的换算说明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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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公布2006年本科招生分数线
湖北:艺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控制分数线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