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江西省高招办对外发布了我省2007年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考规定。据悉,2007年在江西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将不被允许在赣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同时,招生院校的二级学院也不得自行在赣设点组织考试。
在赣无计划高校禁设考点
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江西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均须参加“省统考”。
明年在江西无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不得在赣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
二级学院不得自行组织“校考”
省高招办有关负责人强调,除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外,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校考”。
外省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省高招办同意并在指定的考点范围内进行。
招生院校可定“校考”合格标准
“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院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统考”未涉专业可组织“校考”
省高招办艺体科相关人士提醒考生,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间不能互相使用专业合格证。此外,凡报考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县(区)招考办打印的《江西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有关考点报名。
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特别提醒在赣“校考点”
凡在赣设置“校考”的普通高校,由省高招办统一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蓝天学院、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第十八中学五所学校进行专业考试,外省高校不得在这五所学校外设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
“省统考”考试时间
“省统考”时间:美术类(要测试绘画基础的专业)为2007年1月13日;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戏剧表演、空中乘务、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专业)为2007年1月20至26日。
“校考”
“校考”的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和考务管理统一由江西省高招办负责,专业考试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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