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外,其他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只能认定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凡招生院校组织本校专业考试时间在我市专业统考之前进行的,考生凭我市签发的《报考证》先参加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同时还必须参加我市的专业统考,两次考试合格者才能认定为专业合格,校考时间与我市统考时间相冲突的,以校考专业成绩为准。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必须使用我市统考考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不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我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重庆200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的有关要求 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