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类、表演类、编导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昨天确定并公布。
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1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分。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0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3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0.0分。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5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40.0分。音乐教育专业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表演专业总分不低于100.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成绩通知单于昨天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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