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华北电力大学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30高考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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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北电力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条 我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商教育部确定。
资助标准和评审条件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 学习 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 10%(含 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专业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见附件),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六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奖学金的发放工作。第七条 学校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申请和评审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突出荣誉者优先。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院系为单位完成初评。
第十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认真审核院系初评材料,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一条 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后的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审批。
奖学金发放
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 证书 ,并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华北电力大学困难生资助办法
困难补助的类型和标准: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长期困难补助、路费补助、困难学生保险补助、家访慰问、校友捐赠补助等类型。其中,临时困难补助数额不超过1000元/次,每人每年累计获得校院困难补助项目不超过3项;长期困难补助数额不超过8000元/年,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长期补助;同一学年二者相互独立不可兼得。特殊情况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努力学习、生活俭朴、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困难补助:
(一)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个人经济来源受到重大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者;
(二)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又遭遇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袭击等,个人经济来源受到重大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者;
(三)遭遇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者。
另外,对于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以优先考虑给予补助。
困难补助的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需在华北电力大学学工系统的相应类型中,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网络填写、打印《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纸质证明;
(二)班主任、辅导员和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将签署意见的《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以及《XX学院本科生困难补助备案表》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三)学生资助中心对学生申请进行审定,经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方可办理发放手续;
(四)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学生的《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及《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备案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给予困难补助:
(一)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二)生活铺张浪费:有酗酒、抽烟、请客等挥霍行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经济状况动态监测中一卡通消费过高的学生;
(三)原则上, 大二 、 大三 、 大四 年级无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勤工助学记录的学生;
(四)在申请困难补助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资助工作正常开展的学生。
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
校级困难补助由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发放报表,经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将补助金划入受助学生个人账户;院级困难补助使用学院基金备案表,由学院自行发放。
3、华北电力大学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世界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上海 合作组织大学能源学方向中方牵头院校,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 北京 高科大学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中国电力高校联盟、电力行业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联盟发起单位,入选国家“111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 研究生 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 留学 生接收院校、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1969年,学校迁至 河北 邯郸,1970年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为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3月,学校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20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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