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获悉,日前贵州省招生委员会下发通知对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部署。
据介绍,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其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同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据悉,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符合贵州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贵州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符合贵州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20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20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示: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25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1年6月20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将由省招生监察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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