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1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准考证方有效。
3.笔试时,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书籍、报刊、稿纸、录音录像设备、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有储存、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处理;只准带必需的文具。
4.考生必须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到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方框内,不得贴错、贴歪或贴出线框外,若因以上原因造成机器读卡识别出错或无法识别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视唱练耳(笔试)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做其它部分的试题。视唱练耳(笔试)部分结束后(即播出“视唱练耳(笔试)部分到此结束”后),考生方可做其它部分的试题,否则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行为作考试违纪处理。
6.笔试时,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2B铅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错误修改只能使用橡皮,不得使用涂改液(带);答案只能书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书写在草稿纸、试卷及答题卡非指定区域内的答案一律无效。
7.考生除在答题卡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作废。
8.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和试题字迹模糊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生在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旁窥、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案等;不准在考场内吸烟。
10.考生在乐理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1.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考生试卷及答题卡份数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室。考生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12、面试时,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论处
13、面试科目“拉帘”进行,考生穿不带地方或中学标志的便装即可。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场规则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