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
原来省联考的表演、书法学改为省统考;音乐专业的听写原来占总成绩的10%,现在调整为14%,乐理、视唱由原来各占10%调整为各占8%;舞蹈专业,原来的音乐即兴与命题即兴考核现在合并为音乐命题即兴表演,占总成绩的30%,基本功考核由原来的30%调整为40%,自选舞蹈表演由原来的25%调整为30%。
另外,今年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不允许化妆,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考试增加了新闻播读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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