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透露了一些重要信息,如:普通高中一年级要开设专门的生涯教育课程,采用课堂教学、讲座、职业体验活动等方式开展课程教学,将生涯教育理念渗透到各门学科;学校要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等等。
广东省普通高中从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方案、使用新教材,2018年、2019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继续使用教育部2003年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各地各校要做好2018级、2019级课程实施过程中新旧课程的有效衔接。
学校要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
结合自身办学传统、特色、优势和高考“3+1+2”模式对选择性考试的新要求,探索和构建适应本校学生发展需要和软硬件资源实际的选课走班方式,规范有序实施选课走班和分类分层教学。
鼓励各地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开发排课系统和走班管理系统,加大学生管理、班级编排、资源配置、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统筹力度。
普通高中一年级要开设专门的生涯教育课程,采用课堂教学、讲座、职业体验活动等方式开展课程教学,将生涯教育理念渗透到各门学科。
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使编制资源配置机制适应选课走班教学管理需要。
加大区域学校课程教学资源的统筹和共建共享力度,建立课程、教师、课室、场地、设施设备的区域共享机制。
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教师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探索建立市级、县(市、区)级教师流动资源库,通过教师区域走校、县管校聘、返聘优秀退休教师等多种措施,缓解教师结构性缺额压力。
整体规划三年课程安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要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
为适应广东省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该指导意见出炉。
《指导意见》对学校课程规划、课程管理、创新管理模式、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课堂教改、学籍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指导意见》提出,学校要执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整体规划三年课程安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各类选修课程,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广东省普通高中从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方案、使用新教材,2018年、2019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继续使用教育部2003年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各地各校要做好2018级、2019级课程实施过程中新旧课程的有效衔接,将学生发展指导、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等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新理念融入教育教学中。
完善学校课程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学校要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科学合理排课编班和安排教学计划,避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教学时间、排课前紧后松等现象,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教学秩序稳定。周教学时间总量要按照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安排。要开好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理化生实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规定的专题教育课程。
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学分认定工作,加强对学分认定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出现违规和虚假认定学分的情况;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加强课程实施监管,落实校长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新型管理模式。学校要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要深化学校内部治理改革,建立适应新时代的校长聘任机制、教师评价激励机制、人事薪酬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提升校长治理能力,激发教师、学生、家长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学校要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
加大学生管理、班级编排、资源配置、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统筹力度
《指导意见》提出,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各地各校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借鉴前期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自身办学传统、特色、优势和高考“3+1+2”模式对选择性考试的新要求,探索和构建适应本校学生发展需要和软硬件资源实际的选课走班方式,规范有序实施选课走班和分类分层教学。
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资源开展走班教学,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学校要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各学年开设科目和课时,确保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连贯性。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开展实验教学,把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结合起来,切实改变忽视实验教学的倾向。注重提高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和作业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要加强学科组协调,合理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减少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休息时间。校长要深入课堂、参与教研、指导教学,着力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同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智慧校园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各地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开发排课系统和走班管理系统,加大学生管理、班级编排、资源配置、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学科特点,有效整合教学资源,加强多功能学科教室建设。
普通高中一年级要开设专门的生涯教育课程
引导学生理性确定选考科目,合理制定修习方案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普通高中一年级要开设专门的生涯教育课程,采用课堂教学、讲座、职业体验活动等方式开展课程教学,将生涯教育理念渗透到各门学科。
学校要加强选课指导,引导学生把国家需要、高校招生要求、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及特色优势与自身兴趣爱好、学业能力有机结合,理性确定选考科目,合理制定修习方案,减少盲目性和功利性;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共同参与。学校要尊重学生的课程选择,学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必须在学校充分宣讲指导后由学生和家长认真商量确定,学校、老师不得代为确定。
同时,强化综合素质培养。要注重加强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素养,强化体育锻炼,使学生掌握1—3项体育技能。加强美育工作,积极开展歌唱、器乐、舞蹈、戏剧、播音主持、绘画、书法、设计、影视、数字媒体等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等素养。加强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实验操作,使学生掌握生活技能,开展好生产劳动、军训、社会考察、职业体验、研学旅行、设计制作等活动。
学校要按相关要求,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措施以及实施办法,依托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真实、可信、可用。
严禁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建立课程、教师、课室、场地、设施设备的区域共享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的规定,加强辖区内高中学校监管,督促高中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招生和学籍管理。
由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具有我省户籍,并须经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各高中学校要如实反映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如实进行新生学籍注册,严禁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认真落实“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杜绝“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人籍分离”的现象发生。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协同机构编制部门密切跟进实施选课走班的教学实践情况、加强对教职员配置需求规律的研究,加大区域内普通高中教职员编制保障和统筹调剂力度,于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使编制资源配置机制适应选课走班教学管理需要。
强化资源统筹配置。各市要积极整合、开发利用课程教学资源,加大区域学校课程教学资源的统筹和共建共享力度,建立课程、教师、课室、场地、设施设备的区域共享机制。
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教师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探索建立市级、县(市、区)级教师流动资源库,通过教师区域走校、县管校聘、返聘优秀退休教师等多种措施,缓解教师结构性缺额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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