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一)高校录取
1.
普通高校
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实行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外未经批准不得
进入
。
2.录取工作按照
学校
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
要
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
自
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
生的
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招生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高校录取新生须按
我
区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代为录取,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自治区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5.我区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绝大部分考生为少数民族。高校录取新生必须按规定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
(二)传统志愿投档原则和办法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投档时,先将考生按院校志愿分开,再依次按照志愿顺序将填报同一院校
第一志愿
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排队投档。
如果
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考生的分数达到或远远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
投档分数线
,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
(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和办法
1.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特征总分(含各类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类不同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
(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即特征总分相同,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也相同,则看文科综合成绩;若文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数学成绩;
(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即特征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成绩也相同,则看理科综合成绩;若理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语文成绩。
2.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J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3.当出现考生特征总分、所有成绩完全相同,所填报志愿也完全相同时,采取全部投档处理。
4.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生源不足院校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解决。
(四)其他
1.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
2.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报名地招生办或自治区招生办校验真伪并打印《西藏自治区
2021
年区内考生录取成绩志愿表》盖章后由招办工作人员装入考生档案。
3.严禁高校违规招生。高校调整计划应在我区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我区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录取。录取高校须根据西藏自治区招生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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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