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和选拔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工作方式,经教育部批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从2006年开始,具有自主招生权,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录取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思想品德优秀,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章程》,具备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考试。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在高中阶段获得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
3、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国内、国际竞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竞赛名称有:
a、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b、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c、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d、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e、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高中阶段独立开展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具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5、对地球科学有浓厚兴趣,曾获得地球科学类科普知识竞赛奖励,或在相关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或具有地球科学学习潜力、决心长期致力于地球科学研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文学作品四篇及以上(除诗歌外,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正式出版著作。
7、具有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奖。
8、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能力出众,被授予“省级优秀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9、在某一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才能或超常的培养潜能,获得国家级等级证书或表现出相当水平(不含文艺、体育特长生及艺术类考生)。
10、来自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生源基地、由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来自省级重点中学,由校长推荐,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突出特色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按照以下步骤报名:
1、在线填写报名表: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登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并打印。(招生网网址:zhaosheng.cug.edu.cn)
2、邮寄资料:
将填写完整后打印出的报名表,连同签章的中学推荐表、证书、专利、作品等复印件一并寄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中国地质大学招生办公室将收集的材料整理后分类交学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议,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
取得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及考核时间安排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公布,同时将通知学生所在中学。
四、考核:
1、笔试和心理测试。
所有取得考核资格的学生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和心理测试。
2、面试。
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成评审组,根据考生的特点进行分组后安排面试。
对于在地学类学科领域有独特兴趣和研究专长的学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还将组成地球科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评审团,对学生安排专门测试。
五、公示:
经考核后,入围考生人数将控制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入围名单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学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时间为一周。
公示结束后,入围名单将报送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六、录取:
凡取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的学生,应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体检政审合格。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若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将确保录取。
2、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可享受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的优惠政策;
3、对于高考成绩达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且特别优秀的考生(单项考核排名前10%),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将保证按其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4、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若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关于保送生的有关政策,具备保送条件,可直接享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保送生资格,并保证其专业。
七、监督机制
1、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和决策自主招生选拔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2、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与考生所在中学、招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自主选拔录取考务工作,入围名单同时将在所在中学及通过所在省招生部门进行公示。
咨询热线:027-67883304
地大招生网:zhaosheng.cug.edu.cn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06年自主招生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